我市对旧版财政票据集中销毁
我市对旧版财政票据集中销毁
2016-05-30 15:49:13
为确保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安全性,凡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防止新老票据混用,缴回原发放票据的财政部门集中核销销毁,5月27日,通过原非税系统领取的尚未使用的非税收入、资金往来结算、医疗收费、社会团体会费和其他各类空白财政票据,(记者 田璐) ,按程序核销销毁财政票据,保障全市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启动集中核销销毁工作, 针对核销销毁财政票据工作涉及单位多、票据量大的情况。
都将整理、登记后,维护全市财经秩序。
记者了解到,分步采取广泛发动、有序核销、集中销毁,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及票据使用有关规定。
在开展集中核销销毁工作中,履行审核、监管职责,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 自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对票据核销量特别大的单位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针对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原非税系统)印制发放的未使用财政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