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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推动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现将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委机关
济南市公安局与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将于2020年1月16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15日
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的程序。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