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专当
李宏专的妻子在领奖台上
由《云南法制报》主办、云南法制网协办的 “2009年云南省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对2009年全省法治新闻事件进行盘点和总结,我州为抓歹徒献出生命的蒙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芷村中队交警李宏专被评为2009年云南省法治新闻人物。1月24日下午在昆明举行的颁奖仪式上,李宏专的妻子代其领奖。
据悉,“2009年度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历时2个多月,在读者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经过网络、短信、报纸投票,最后评选出10名“2009年度法治新闻人物”(其中红榜8名、黑榜2名)。
李宏专上了红榜,其余7名分别是对我省法院系统做出多项改革的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文山州公安消防支队的“消防卫士”朱长江、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德宏州支队木康公安检查站的“缉毒雄鹰”邓学海、“坚持维权11年”的楚雄州大姚县市民陶月华、为人民调解事业献身的通海县四街镇大营村的调解主任吕朝林、被称为“真相推手”的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一直为艾滋病人身心健康奔波的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白衣天使”张建波。上黑榜的两位人物是 “小学生卖淫案”的“导演者”刘仕华和用手拷拷律师的昔日法官洪猛。
李宏专的妻子付树梅在发言中说,“李宏专在牺牲一年多之后还能获得‘2009年度云南法治新闻人物’称号,这是大家对他8年公安工作及英雄事迹的赞许和认可,也是全省各族人民对他的最高褒奖,我感到很欣慰。在宏专离开我们的这些日子里,各级领导、许许多多的热心人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了我们无私的关怀和照顾,让我感到无比亲切和温暖,让我感到宏专并没有走远,他一直活在我的身边。宏专的骨灰已经移送到了蒙自烈士陵园,他可以安息了。”
蒙自公安局的张警官说,李宏专虽然已经离开了,但他是为人民的利益牺牲的,是警察的骄傲,从某种意义是说,李宏专已经不仅是一个普通民警,而是一面旗帜,是一面正义的旗帜。
张警官说,2009年7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追授蒙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芷村中队中队长李宏专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这是云南公安交警组建22年来,首次获此殊荣。如今,李宏专再次被评为2009年度云南法治新闻人物,这是对李宏专义举的肯定,更是对其身上所透射出的时代精神的褒奖,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更加努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 红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