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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激荡心灵 爱民故事感人肺腑(组图)

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获奖感言

法治人物激荡心灵


  嘉宾寄语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李晋闽: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平安福建、法治福建。

  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琦:

  这是一次很好的法治宣传,能让更多人看到默默坚守在政法系统各岗位上无私奉献的普通工作人员,并且对推动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能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进来,携手共建法治国家。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穗丰:

  依法治国离不开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希望法院广大干警学习全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法治坚守与责任担当,为建设法治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邬勇雷:

  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来自基层一线,是践行法治福建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感人,催人奋进,从他们身上,人民群众看到了法治的力量。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把法治的种子播洒在八闽大地。

  希望《福建法治报》在新的起点上,越办越好,唱响法治主旋律,传播法治好声音,为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郭韶翔:

  本次活动的开展,对推广全民法治观念很有意义。公平、正义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我们既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也要关注公安警察的工作。对公安机关秉公执法、公正执法的工作进行正面宣传,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可。如果警察正当的行为得不到认可,社会公正执法的力度会被削弱。记者要更多地关注、支持警察的公正执法并进行宣传。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欧启胜:

  在法治中国、法治福建的大背景下,评选“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活动,实际上是在树典型、树标榜,宣传正能量。参与这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颁奖仪式,我十分感动,这也激励着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向这些法治人物学习。

  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陈励筠:

  举办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很有意义。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进来,选出自己心目中的法治人物,这种参与的过程,就是一种普法教育、学法守法的过程,也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在人们心中树起法治信仰,希望这个活动继续办下去。

  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建: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法治类媒体应该更多介绍在现有法律体系中,一些执法的典型案件,更多地介绍现有的法律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民众的意见,选择让民众接受的方式,注重多种宣传方式的融合,让我们的群众、我们的读者更多地了解我们国家的法治进程。希望《福建法治报》借此次更名契机,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多种传播方式,传播法治、引领法治。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成员、福建日报社副总编辑潘贤强:

  透过“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我们认识了许多具有正能量的福建法治建设新闻人物和群体。他们用实际行动彰显法治的理性和温暖,理应收获掌声和喝彩。见证法治进程,展示法治建设中的典型事件和标杆人物,深度弘扬法治精神,这是《福建法治报》不可推卸的使命。继续推进“法治福建”的宣传,相信《福建法治报》的报刊网和新媒体的立体式平台所发挥的辐射效应将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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