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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杨迪获评 “2016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4月21日,“ 2016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典礼在云南海埂会堂隆重举行,并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省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李宏为获评“2016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官杨迪宣读颁奖词并颁奖。我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韵梅等领导应邀出席了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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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少年的心灵导师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检察官杨迪

  杨迪,是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的一名检察官。

  2013年,杨迪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调至未成年人检察处,主办涉罪未成年人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同时对昆明市所辖7家基层检察院未检部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年多来,她共办理了涉罪未成年人一审、二审刑事案件125件17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2件17人,用忠心、诚心、爱心、细心履行着一名未检检察官的职责。

  工作中,杨迪用心办好每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积极探索创建心理测评等特殊办案机制。通过积极探索,她首次将心理测评引入未检办案工作中,在全省率先创建了心理测评机制。她还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并具体负责昆明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区的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了未检工作室和心理咨询室。

  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杨迪探索建立了5年回访帮教机制。2013年底,在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杨迪尝试邀请社工参与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督考察,成功帮教了两名未成年人,开启了昆明未检检察工作与司法社工合作的模式。杨迪还与志愿者老师密切配合,共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在她的积极参与下,昆明市检察院未检处正式建立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5年回访帮教机制,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受案后5年内,对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及跟踪回访。

  爱心加专业,是杨迪对自己提出的工作要求。通过不懈努力,2015年,杨迪获“昆明市依法治市先进个人”提名奖,荣获全省未检业务标兵、全省未检优秀个人、全国未检业务能手、全国未检先进个人等称号,被纳入云南儿童保护与转介机制多学科专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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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成长。

检察官杨迪,青春因你相伴而灿烂,生命有你相随而精彩。

——“2016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词这样评价杨迪

  颁奖典礼后,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的委托,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亲切接见了昆明市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杨迪,文山州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余勇两位获奖者。戴富才首先对两位获奖者表示祝贺,希望两位同志继续发扬干事创业精神,再接再厉,为检察机关增光添彩。两位获奖者表示,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以荣誉为起点,立足本职,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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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 ,本次评选活动自2016年11月正式启动后,共收到数百名候选人的推荐资料,通过评审委员会筛选,一批候选人事迹陆续在《云南法制报》官方网站、微信和微博等平台上进行刊发。经过公示、投票和评审环节,最终确定了25名获奖者。"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七届。7年来,活动评选出了"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及提名奖、特别奖人物上百名。"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云南省政法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平台和展示云南省法治进程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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