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会议召开(视频-图文)
开幕式
全体大会
10月12日,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来自30多个省(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工作负责人以及各直属高校的代表齐聚一堂,研讨交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主任督学唐亚武,我校校长段献忠、副校长陈收等出席会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主持会议。
段献忠致开幕辞。唐亚武介绍湖南省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情况。湖南大学、南京大学、东北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先后作交流发言。
孙霄兵指出,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人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学校、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意识明显提高;高校章程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逐步形成;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依法治理的机制逐步完善;高校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与此同时,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对法治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有待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孙霄兵表示,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提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是高校应对日益繁重的法律问题、法律纠纷的迫切要求。
孙霄兵强调,推进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对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参与顶层设计、服务重大决策、保障改革发展、应对法律纠纷,推进民主管理和法治教育;要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法制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制度体系,实现良法善治;进一步优化依法治校的外部条件保障;积极开展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研究。
当天下午,与会代表分成四组,就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全体大会上,分组代表作交流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教育部召开此次会议对推进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孙霄兵司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方向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针对性强。代表们表示,将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和工作落实。他们还对推进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黄兴胜在总结讲话中,对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深入领会、全面传达中央要求、此次会议精神,以及各地各高校法治工作经验;二是进一步明确高校法治工作的功能定位,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调研出台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相关规范;三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尤其是促进“管办评分离”;四是进一步规范高校信息公开,推进大学章程实施,研究新形势下学校权利保护机制等法治问题;五是要求各地方教育厅协助有关高校申诉案件的处理、信息公开的答复,以及特殊群体特殊问题的处理;六是处理好依法治校与法务工作、法治工作与高校综合改革、法规与政策等高校法治工作的关系问题。
此次会议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主办,我校承办,是教育部第一次专门就高等学校法治工作召开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