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检察院将涉诉信访引入法治化轨道
大众网莱芜10月14日讯(记者 王鹏)14日,大众网记者从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打造为民服务平台,营造文明接访环境;完善接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探索信访机制改革,推进矛盾化解多元化将涉诉信访引入法治化轨道。
打造为民服务平台 营造文明接访环境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建成集控申接待、案件管理、预防查询“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检察长接待室、集体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访室、信访听证室、律师接访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并配备便民“小贴士”,从生活细节到法律知识普及等多方面服务群众,拉近干群距离。
提高接访工作科技含量。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安装和开通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将“12309”举报热线与“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并网,统一受理举报。开通举报服务网,大力推行视频接访制度,严格规范受理、办理、督办、回复群众事项等网上信访工作程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视频接访省、市、区、镇四级连通。
提升文明接待水平。加强接访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接访人员的言行举止,接访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接访大厅“门常开、人常在、电话常通”,对来访群众坚持来有迎声、问的答声、走有送声。所有来信来访,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完善接访工作制度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实行预约接访。针对一些上访群众交通不便、心存疑虑、身体原因,甚至越级访、重复访、缠访、闹访等情况,该院把预约接访、下访巡访作为服务基层、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由控申科干警与上访人约定时间、地点,上门倾听诉求,当面反馈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努力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创设点名接访。建立“门诊式”点名接访机制,专门设置电子触摸系统,将院领导的姓名、分管业务、部门职责、举报流程以及法律法规予以公示,来访群众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就诊”,自行选择接访领导、接访部门、接访时间和接访地点,详细了解检察业务、工作流程等,既深化“阳光检务”,保障群众知情权,又尊重群众的意思自愿,变单向指定为群众选定,受到来访群众的普遍好评。
坚持联合接访。每周四为检察长接访日,由值班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联合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即时研究、即时分流、即时答复。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每起信访案件从立案、受理、查处、反馈、息诉,主办部门、承办人全程负责,把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的首次办理环节,努力做到不让来信变来访,不让初访变重访,不让个访变集体访。
对来信来访,坚持分类施策,视情“对症下药”。对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无理上访、缠诉缠访的,耐心释法说理,疏堵结合,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无依据但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研究帮扶措施,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给予帮扶,先后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此外,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这一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与控申科协作联动,走群众路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3年来,共实行联合接访85人次,矛盾纠纷均得以化解。
探索信访机制改革 推进矛盾化解多元化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纠纷机制。为发挥律师执业优势,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与钢城区司法局、棋山律师事务所会签文件,签约3名执业律师,利用律师善于辩护的职业优势,参与检察机关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效果良好。
大力推行公开审查听证制度。对刑事申诉、申请抗诉以及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邀请案件当事人、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等参加听证会,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内容,通过公开听证示证、公开论证答复等方式,详细解释说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现已组织公开审查听证4次,案件当事人均息访罢诉。
建立民事申诉受理审查机制。2013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明确规定“法院自纠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原则,并且规定当事人只能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一次。为维护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强化控申和民行部门的内部协作配合,制定《关于民事案件控告申诉受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受案范围、规范案件流转、强化释法说理,保障民事申诉案件及时受理和有效办理,破解申诉难、申诉乱的问题。2013年以来,全院共接待民事申诉类案件33件,直接答复不予受理18件,立案审查15件,均未发生涉检上访,该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让群众信法不信访,将信访工作引入法治化轨道,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应有之义。”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亓民表示,检察院将继续以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开展下访巡访,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文明接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信访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