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研讨司法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原标题: 江苏研讨司法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本报讯 (记者朱旻)“金融创新视野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把握?”“涉互联网犯罪的现状与主要特点有哪些?”“‘僵尸企业’破产处置遵循怎样的司法路径?”7月28日至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徐州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交流总结全省法院司法应对供给侧改革专题调研情况和成果。
据介绍,2015年江苏法院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共受理案件1633486件,审执结1341019件,同比分别增长17.31%和15.09%。案件受理总数连续三年居全国法院第一,审执结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2016年以来,为深入研究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引领示范、保障促进作用,省高院党组自今年3月起,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及司法应对”为主题,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题调研活动。据统计,除省高院,全省共有50家中级、基层法院参与调研,最终形成了75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强化破产审判促进市场出清”是此次研讨的重点之一。研讨中,省高院课题组深入分析了全省破产审判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成因,厘定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运用破产审判推动企业出清应当坚持的原则。各中院、基层法院课题组多侧重于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化解产能过剩的审判实践样本分析。
“船舶建造工业一直是南通的支柱行业。2011年至2016年5月,南通新收破产案件中,船舶建造企业破产涉案资产总额占破产案件资产总额53.3%,债务总额占破产案件债务总额59.9%,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占破产案件职工人数48.2%”。南通中院课题组负责人、院长陈荣庆谈到调研选取“船舶建造企业破产案件”的标本意义。“尽管无锡地区的重整实践十分蓬勃。重整结果却是喜忧参半。有的企业迅速恢复盈利能力,再次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有力主体,有的却再次陷入经营困顿,甚至再次进入破产程序。企业是否可以死而复生,根本原因是重整实践是否准确遵循了市场规律。”无锡中院课题组执笔人陆晓燕法官主题发言中说道。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座谈会上,省高院依据专题调研成果,设立新业态新技术新交易模式司法应对、司法引领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破产审判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影响下的类案审理研究四项议题共21个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