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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创新法治文化宣传

近日,全国近千家单位参加“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遂溪“百里法治文化走廊”以8942票位居全国第二名,其创新做法、主要成效和成功经验引起全国关注。(今年11月10日湛江日报)

对此,网友们纷纷加以点赞!

据报道,遂溪百里法治文化长廊“全长140余里,沿线贯穿遂城、岭北、城月、北坡、港门5个镇,途经遂溪县第一中学、遂溪岭北工业园、农垦广前公司、雷州林业局、北坡镇法治文化广场,一直延伸到港门镇吴家村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沿途共建设21个法治文化景点,覆盖人口达50多万人。”

由此可见,这是何等“大手笔”的法治文化宣传方式。从全国范围来看,此可谓独一无二。

据笔者观察,法治文化宣传具有以下几点尤其值得关注:一是点面结合,让法治文化宣传覆盖边远乡村,让农民足不出村便可掌握法律知识;二是以法治警句、法律典故、法律条约、图文说教等生动活泼形式展现,内容浅显直白,让群众看得见、读得懂、记得牢;三是将法治文化与城市文化、廉政文化、乡村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成为城乡一道亮丽风景线。

众所周知,实现法治中国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做到学法、遵法、懂法和守法,具备法治思维和意识。而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最基础性的工作和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当下如何通过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手段,有效地开展好法治文化建设对法治中国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不得不承认,以往一些地方政府对法治文化建设显然重视不够,所采用的宣传传播手段单一、陈旧,已远不适宜当前法治文化建设的新需要,以致法治文化宣传成效甚微。

十八届四中全会已吹响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号角。因此,各地一定要像遂溪县那样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创设宣传载体,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才能大幅提升法治文化宣传效果,有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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